攝影展完美落幕, 最忙的時刻終於過去, 把之前那個著作權的事情整理一下

 

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這句話聽了很多次,現在覺得果然是真理

 

曾經深夜一通兩小時的長途電話

讓我從激動氣憤忍不住喊好幾次屁啦屁啦~~

到接受事實並請教到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

但很抱歉至少等我做好所有防備措施之後才能提供這些方法

且也不會在"完全公開"的網頁說

免得沒保護到好人反而讓壞人先下手為強

(認識的朋友我會在聚會中告訴你們的)

 

很遺憾的是這些方法沒有來自法務部也不會來自檢察官和法官當然也不會來自警察

除了自己要去讀個法律學分之外或是有個沒想算計你的朋友願意告訴你

這些模糊地帶和眉角卻是一般人民不懂法律卻得面對法律時最大的"折磨"

那種折磨讓你一輩子就算犧牲自己所有認知的公平與正義也不願意再去面對的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就防衛好自己

 

我不清楚吳檢察官為什麼後來要改口

如果法律的確是那樣規定的是不是該堅持?

我只是要一個肯定的答案而不是逼得你因為媒體壓力而附和

"模稜兩可"比堅持說法更令人無法適從

 

現在我知道原來真的有那麼多的"法律陷阱"

這些陷阱大家是因為沒遇到"懂又存心想訛你"的人

不然真的就算你是好人也會死得很慘

 

當我們在談著"基本道德認知"時

朋友一句話讓我恍然大悟:多少人做生意是為了道德的?

於是法律在這裡變成一個遊戲規則而不是我們所說的那個"最低的道德標準"

更何況如果這是一個"商業法"?

這樣聽起來很黑暗對不?我一開始聽了也氣到不行

 

感謝這段時間提出各種意見的朋友

原來一開始就提出民事自訴才真的是對的

但還必須真的確實能證明"著作權"的存在

而透過法界人士來"匡正"社會道德的想法

我承認自己的確是太可笑了

 

 

這是戰爭

 

 

我試圖敲鑼打鼓好幾天一直得不到答案

現在終於讓我知道那很少人知道也沒有人願意透漏的愛國者飛彈被藏在哪裡了

至於飛毛腿飛彈和愛國者飛彈哪一個代表"正義"?

 

誰威力比較強可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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